DB44/ 815-2010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适用地区为广东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是在2010-10-22发布,在2010-1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 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 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本标准文件共有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