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626-2009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DB44/T 626-2009),适用地区为广东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DB44/T 626-2009)是在2009-05-31发布,在2009-09-01开始实施。
该标准已经废止或者有更新版本。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路面用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术语、定义和符号、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沥青路面用沥青混凝土旧料的厂拌热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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