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451-2007 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DB44/T 451-2007),适用地区为广东省,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DB44/T 451-2007)是在2007-12-05发布,在2008-04-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及对其监测与评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气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气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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