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1226-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适用地区为陕西省,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是在2018-12-26发布,在2019-01-26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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