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T 1008-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场所复工卫生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场所复工卫生要求》(DB3204/T 1008-2020),适用地区为常州市,所属行业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场所复工卫生要求》(DB3204/T 1008-2020)是在2020-03-12发布,在2020-03-12开始实施。
理发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对理发场所经营单位复工的卫生监督检查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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