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64-2020 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DB4403/T 64-2020),适用地区为深圳市,所属行业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深圳市水务局,《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DB4403/T 64-2020)是在2020-05-06发布,在2020-06-01开始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水质净化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他污水或初期雨水等处理设施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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