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513-2017 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NY/T 1513-201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英文名为Green food. Edible by-product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NY/T 1513-2017)是在2017-06-12发布,在2017-10-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不适用于骨及血类等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