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10-2013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0部分:电锤:本标准为SN/T 1657.10-2013,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0部分:电锤,标准的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0:Hammers,本标准在2013-11-06发布,在2014-06-01开始实施。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锤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条件下,对混凝土、岩石、砖墙及类似材料钻孔、开槽、凿毛等作业的单相串励旋转电锤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GB 3883.7-2012定义的电镐和锤钻。
本标准文件共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