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345.4-2012 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SB/T 10345.4-201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Part 4: Operation,maintence,repair and recovery。
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SB/T 10345.4-2012)是在2012-08-01发布,在2012-11-01开始实施。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EN 378-4-2008,NEQ。
本部分规定了制冷系统的操作、维护、检修,以及所有种类的制冷剂、制冷剂油、传热介质、制冷系统及其部件的回收、重新使用和处置有关的安全和环境方面的要求。本部分的规定旨在尽量减少由于不适当的制冷剂处理或污染物导致系统破损使制冷剂泄漏所引起的对人身的伤害和对财产与环境的破坏。本部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3kg的单元式机组系统、整体式系统和现场建造的系统,这些条款和子条款是:3.1.1,3.1.2,3.2,3.3,4.1.1~4.1.4,4.2,4.3.1,4.3.3,5.6。对于这些系统,应在使用说明书上叙述必要的维护事项,如有检修的必要,需与最近的受权修理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本标准文件共有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