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270-2011 商用电热开水器:商用电热开水器(QB/T 4270-2011),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Commercial electric water boiler。
商用电热开水器(QB/T 4270-2011)是在2011-12-20发布,在2012-07-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电热开水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工厂、机场等)供给沸水的器具,其额定电压单相器具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对于储水式开水器,其额定容积应不小于10L;对于连续式开水器,其额定制水量应不小于25L/h。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具有电极加热器的器具;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等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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