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YY 1079-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心电监护仪,标准的英文名称为Electrocardiographic monitors,本标准在2008-04-25发布,在2009-12-01开始实施。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ANSI/AAMI EC13-2002,NEQ。
本标准对预期在本标准所规定的工作条件下使用的采用心电图方法获得心率和波形的监护仪,确立了最低性能要求。这类监护仪的下列所有部分应满足本标准:a)从患者身体通过无创心电检测获得心率显示;b)放大和传输这些信号,显示心率和/或心电波形;以及c)基于可调的报警限对持续发生的与心率相关的下列现象提供报警:心脏停跳、心动过缓、和/或心动过速。
本标准文件共有73页。
YY 1079-2008 心电监护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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