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SN/T 1657.8-2007,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8部分:石材切割机,标准的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8:Marble cutters,本标准在2007-08-06发布,在2008-03-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5-12-31。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石材切割机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用金刚石切割片对石材、大理石板、瓷砖、水泥板等含硅酸盐的材料进行切割,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以单相电容式或单相串激(串励)式电动机为驱动交流和直流的手持式,可移式石材切割机的进出口检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9页。
SN_T 1657.8-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8部分_石材切割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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