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SN/T 1657.7-200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名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e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7:Electric cut-off machines.。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SN/T 1657.7-2007)是在2007-08-06发布,在2008-03-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12-31作废。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型材切割机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单相电容式或单相串激(串励)式电动机为驱动以及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的可移式型材切割机的进出口检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 SN_T 1657.7-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_型材切割机.pdf(227.7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