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NY 1260-200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英文名为Maximum Limits of Benzene,Toluene and Xylene for Irrigation Water Quality。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NY 1260-2007)是在2007-04-17发布,在2007-07-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要求、采样方法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等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
本标准文件共有4页。 NY 1260-2007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pdf(93.6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