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附条文说明)(SL 45-200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英文名为Regulation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river basin planning。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附条文说明)(SL 45-2006)是在2006-10-23发布,在2006-12-01开始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大江大河和重要中等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一般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25页。
SL 45-2006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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