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第4部分:家用电冰箱(冷柜)(DB33/ 566.4-200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无,英文名为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performance of reused household electric appliances. Part 4:Domestic refrigerator。
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第4部分:家用电冰箱(冷柜)(DB33/ 566.4-2005)是在2005-07-20发布,在2005-10-01开始实施。
它在2013-10-30作废。本部分规定了再利用家用电冰箱(冷柜)的安全性能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容量在500L以下,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它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再利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冷柜)。
本标准文件共有6页。
DB33_ 566.4-2005 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第4部分_家用电冰箱(冷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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