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YY 0570-2005,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标准的英文名称为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 2-46: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operating tables,本标准在2005-07-18发布,在2006-06-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4-10-01。被标准YY 0570-2013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601-2-46-1998,IDT。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2.12.101定义的手术台的安全要求。无论这种手术台是否具有电气部件,包括2.12.104定义的传动装置,这种传动装置用于带有可拆卸台面的手术台的台面相对于手术台底部(或基座)的传动。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患者牙科椅;检查椅和沙发;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患者支撑系统;手术台加热毯;患者转移设备;输送台和床;病床;野外手术台。
本标准文件共有36页。
YY 0570-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_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pdf
(1.7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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