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GB 15193.17-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英文名为Chronic toxicity and carcinogencity study。
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GB 15193.17-2003)是在2003-09-24发布,在2004-05-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10-07作废。被标准GB 15193.17-2015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慢性毒性和/或致癌作用,检验对象包括食品添加剂(含营养化剂)、食品新资源及其成分、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工业用微生物等。必要时两者可以结合进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5页。
GB 15193.17-2003 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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