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手绣抽纱品检验规程(SN 0027-199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英文名为Rule for inspection of hand embroideries for export。
出口手绣抽纱品检验规程(SN 0027-1992)是在1992-09-01发布,在1993-01-01开始实施。
它在2016-04-01作废。被标准SN/T 4287.3-2015替代。
本规程规定了手绣抽纱品的成品规格、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棉、麻、丝、化纤及各种混纺、交织织物为面料的手工刺绣、挑补绣及镶嵌抽纱品。
本标准文件共有5页。 SN 0027-1992 出口手绣抽纱品检验规程.pdf(136.5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