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A/T 718-2007,标准的中文名称为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标准的英文名称为Identification criteria to cause casualty of firearms,本标准在2007-10-29发布,在2008-03-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阈值。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指以火药、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弹丸,口径通常小于20mm的各类身管射击武器致伤力作用能量阈值的判定。
本标准文件共有5页。
GA_T 718-2007 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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