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 41-200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trace and physical evidence at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scene。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 41-2005)是在2005-01-17发布,在2005-05-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04-01作废。被标准GA 41-2014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主要内容、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痕迹、物证的勘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11页。 GA 41-2005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pdf(475.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