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MH/T 3014.5-200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英文名为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Aviation material. Part 5:Aviation material receiving inspection,storage,issuing。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MH/T 3014.5-2007)是在2007-10-16发布,在2008-02-01开始实施。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本标准文件共有6页。
MH_T 3014.5-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_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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