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 RC02-2014),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为Rules for Sanctions Against the Accreditation of
Certification Bodies。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 RC02-2014)是在2014-09-04发布,在2014-09-04开始实施。
它在2017-01-01作废。被标准CNAS RC02-2017替代。
为加强对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控制与管理,确保CNAS认可资格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文件。本文件规定了对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处理规则,适用于所有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
本标准文件共有7页。
CNAS RC02-2014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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