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CNCA C11-01-2014,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本标准在2014-08-21发布,在2015-01-01开始实施。
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类汽车、N类汽车和O类挂车(包括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本规则不适用于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农业和林业用拖拉机、工程机械和三类底盘。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标准文件共有214页。
CNCA C1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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