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SN/T 1657.13-2014,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3部分:可移式带锯,标准的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3:Transportable band saws,本标准在2014-01-24发布,在2014-08-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7-12-22。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可移式带锯(以下简称带锯)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锯条长度不超过2500mm、带轮直径不大于315 mm的可移式带锯的进出口检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 SN_T 1657.13-2014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3部分_可移式带锯.pdf(485.2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