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煤粉锅炉用水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MT 298.3-199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发电煤粉锅炉用水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MT 298.3-1992)是在1992-05-07发布,在1992-12-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煤粉锅炉用水城矿务局煤的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煤样的采取和制备。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固态排渣煤粉锅炉用煤,可作为本矿区煤炭资源通途评价、安排煤炭分配调运计划、制定煤炭的开发与加工利用规划、矿区煤质管理以及需燃用水城矿务局煤的发电厂煤粉锅炉的设计和技术改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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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298.3-1992 发电煤粉锅炉用水城矿务局煤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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