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 719-201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英文名为Guidelines of compiling justification report for the approval of water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lanning (tentative)。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 719-2015)是在2015-11-18发布,在2016-02-18开始实施。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由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签署规划同意书的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省级以下(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21页。 SL_Z 719-2015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pdf(849.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