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附2018年第1号修改单)(HJ 618-2011),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环境保护部,英文名为Determination of atmospheric articles PM10 and PM2.5 in ambient air by gravimetric method。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附2018年第1号修改单)(HJ 618-2011)是在2011-09-08发布,在2011-1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2.5和PM10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的手工测定。本标准的检出限为0.010mg/立方米(以感量0.1mg分析天平,样品负载量为1.0mg,采集108立方米空气样品计)。
本标准文件共有11页。
HJ 618-2011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附2018年第1号修改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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