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无,英文名为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flat glass industry。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是在2011-04-02发布,在2011-10-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平板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生产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适用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本标准文件共有12页。
GB 26453-201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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